关于晋中市太谷区大威村村委会换届选举被取消候选人资格的严正声明
本人史海龙,系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大威村村民。现就本村2026年村委会主任换届选举中,村选举委员会违法取消本人候选人资格、严重侵害村民民主选举权利及本人合法参选权益一事,发布本严正声明,向社会各界如实陈述事实,恳请各界监督,维护基层选举的公平正义与村民自治的合法权益。
在2026年1月13日本村村委会主任换届选举“两推一选”工作中,本人在村民推选环节以225票的票数远超其他候选人,依法成为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然村选举委员会仅以本人曾受过党内警告处分为由,在未出具书面决定、未告知法律政策依据、未听取本人陈述申辩的情况下,单方面违法取消本人候选人资格,程序存在严重瑕疵。
2026年2月3日本村正式选举中,即便本人已被非法取消资格,广大村民仍坚持依法自主投票,本人获379票,远超其他正式候选人,但本次选举因候选人未达法定当选票数未能产生当选人。2月4日本村另行选举时,选票既未印制本人姓名,亦未设置“另选他人”空白填写栏,严重剥夺村民选举自由,即便如此,本人仍被村民自发投选获得453票,再次印证本人获得全村村民的广泛支持与高度信任。
村选举委员会的上述行为,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依据2025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党内警告处分并非法定不得列为候选人的情形,本人未被剥夺政治权利,依法享有完整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党内警告处分仅限制党内职务晋升,不影响村民自治范畴的村委参选资格;山西省“十不选”负面清单亦无“受过党内警告处分不得参选”的条款,地 方规定不得突破国家法律底线。同时,取消候选人资格的违规操作、另行选举的程序瑕疵,均严重违反选举相关规定,公然违背民意、践踏村民自治原则。
为维护自身合法参选权利,更为维护全体大威村村民的民主选举权利,本人已依法向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区民政局、区纪委监委、区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机构)递交反映材料,提出如下核心诉求:一、依法撤销村选举委员会以“党内警告处分”为由取消本人候选人资格的违法决定;二、恢复本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合法资格,按法定程序重新组织公正选举;三、追究此次选举中程序违法、违背民意相关人员的责任;四、保障选举公平、公正、公开,尊重村民真实意愿,维护大威村的和谐稳定。
本人承诺,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坚持理性、依法、文明维权,全程配合各级部门的调查核实工作,坚决捍卫基层选举的法治底线,推动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回归法治轨道,切实体现全体大威村村民的真实意志。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公平公正是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的基础。在此,本人恳请上级党委、政府、民政及司法部门高度重视此事,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及时纠正本次选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还本人公道,更还全体大威村村民公道!同时,也恳请社会各界对本次事件予以关注和监督,共同维护基层选举的正常秩序,守护村民的民主权利。


声明人:史海龙
2026年3月18日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乡镇大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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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于2026年3月18日于北京发布于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编辑:京媒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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