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平城区非法终止妊娠手术泛滥,患者致残举报无果监管引质疑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6-03-13
导读:
近日,市民陈丽丽(化名)向大同市平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平城区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实名举报:平城区嘉仁妇科门诊部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因严重误诊导致她宫外孕破裂大出血,一侧输卵管被切除,造成
近日,市民陈丽丽(化名)向大同市平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平城区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实名举报:平城区嘉仁妇科门诊部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因严重误诊导致她宫外孕破裂大出血,一侧输卵管被切除,造成终身伤残。更令人震惊的是,大同市平城区另有十多家私人诊所长期无证非法开展同类手术,医疗乱象触目惊心,平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平城区疾病控制预防中心熟视无睹,任由非法行医泛滥,群众生命安全被公然漠视。面对患者举报,调查处理久拖不决,引发社会强烈关注与追责呼吁。
患者致残:无证诊疗致宫外孕破裂切除输卵管
陈丽丽(化名)举报称,2025年12月6日,她因早孕前往平城区嘉仁妇科门诊部检查,接诊医生为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在职医师任秀梅。就诊时,她多次告知曾服用避孕药,反复要求排查宫外孕风险,但任秀梅仅完成阴超、HCG、血常规检查,便武断诊断为“宫内停胎”,完全忽略宫外孕可能,坚持劝说其接受人流手术,并当场开具3粒不明药物,声称可帮助孕囊分离 。
12月7日,陈丽丽按约手术,任秀梅安排一名自称“322医院某主任”的外聘医生操作,全程仅5分钟。术后未告知任何风险,也未要求复查HCG等关键指标,仅叮嘱其回家休养。12月21日复查时,医生仍未排查宫外孕,以“子宫未收缩”敷衍了事。
12月27日下午,陈丽丽突发剧烈腹痛,联系任秀梅后竟被建议“用热水袋热敷”。随后她被紧急送医,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为宫外孕破裂大出血,实施失血性休克抢救,最终切除一侧输卵管,造成终身不可逆伤残 。
12月31日,家属前往嘉仁妇科门诊部核实,任秀梅亲口承认接诊与手术事实,全程录音取证。但涉事医生任秀梅仅愿赔付少量医药费,对伤残后果、精神损害拒不承担责任。
监管缺位:两月未出处理结果,十余家诊所涉违规
事发后,陈丽丽及其家属多次向大同市平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平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报并递交书面材料。平城区疾控中心确认,平城区嘉仁妇科门诊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不具备开展妊娠相关手术资质,但举报已逾两月,监管部门始终未给出明确处理结果,仅以“门诊负责人难以联系,无法取得证据”为由拖延,致患者维权陷入僵局 。
更令人震惊的是,嘉仁妇科门诊并非个例。知情人反映,平城区杨荣霞诊所、李占荣诊所、一针堂中西医结合诊所、刘美容妇科诊所、德康妇科诊所、段丽芳诊所、百康诊所、宋莉妇科诊所、竹林寺村卫生所等十余家私人诊所,均未取得专项许可,长期擅自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手术,超范围诊疗已成公开秘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必须取得专项许可,严禁无证机构与违规医师操作 。此类手术风险极高,一旦误诊宫外孕,极易引发大出血、休克甚至死亡。而平城区卫健体育局、疾控中心作为法定监管主体,对此长期视而不见、监管缺位,公然漠视群众生命健康 。
追责呼吁:彻查乱象,守护群众生命安全
生命至上,监管不容缺位!强烈呼吁大同市纪委监委、市卫健委立即介入调查:
1. 全面查封涉案诊所,固定全部证据,彻查非法行医链条,依法从严追责问责;
2. 对平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平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启动倒查,严查失职渎职、监管不作为问题,深挖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包庇纵容等违纪违法行为;
3. 立即开展私人诊所超范围诊疗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无证非法终止妊娠行为,切实守护群众就医安全与合法权益 。
法律依据补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明确,未取得合格证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致人伤残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制止并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
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如《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终止妊娠专项),或在《医师执业证书》上加注“终止妊娠手术”技术类别。


陈丽丽(化名)举报称,2025年12月6日,她因早孕前往平城区嘉仁妇科门诊部检查,接诊医生为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在职医师任秀梅。就诊时,她多次告知曾服用避孕药,反复要求排查宫外孕风险,但任秀梅仅完成阴超、HCG、血常规检查,便武断诊断为“宫内停胎”,完全忽略宫外孕可能,坚持劝说其接受人流手术,并当场开具3粒不明药物,声称可帮助孕囊分离 。
12月7日,陈丽丽按约手术,任秀梅安排一名自称“322医院某主任”的外聘医生操作,全程仅5分钟。术后未告知任何风险,也未要求复查HCG等关键指标,仅叮嘱其回家休养。12月21日复查时,医生仍未排查宫外孕,以“子宫未收缩”敷衍了事。
12月27日下午,陈丽丽突发剧烈腹痛,联系任秀梅后竟被建议“用热水袋热敷”。随后她被紧急送医,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为宫外孕破裂大出血,实施失血性休克抢救,最终切除一侧输卵管,造成终身不可逆伤残 。
12月31日,家属前往嘉仁妇科门诊部核实,任秀梅亲口承认接诊与手术事实,全程录音取证。但涉事医生任秀梅仅愿赔付少量医药费,对伤残后果、精神损害拒不承担责任。

事发后,陈丽丽及其家属多次向大同市平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平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报并递交书面材料。平城区疾控中心确认,平城区嘉仁妇科门诊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不具备开展妊娠相关手术资质,但举报已逾两月,监管部门始终未给出明确处理结果,仅以“门诊负责人难以联系,无法取得证据”为由拖延,致患者维权陷入僵局 。
更令人震惊的是,嘉仁妇科门诊并非个例。知情人反映,平城区杨荣霞诊所、李占荣诊所、一针堂中西医结合诊所、刘美容妇科诊所、德康妇科诊所、段丽芳诊所、百康诊所、宋莉妇科诊所、竹林寺村卫生所等十余家私人诊所,均未取得专项许可,长期擅自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手术,超范围诊疗已成公开秘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必须取得专项许可,严禁无证机构与违规医师操作 。此类手术风险极高,一旦误诊宫外孕,极易引发大出血、休克甚至死亡。而平城区卫健体育局、疾控中心作为法定监管主体,对此长期视而不见、监管缺位,公然漠视群众生命健康 。

生命至上,监管不容缺位!强烈呼吁大同市纪委监委、市卫健委立即介入调查:
1. 全面查封涉案诊所,固定全部证据,彻查非法行医链条,依法从严追责问责;
2. 对平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平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启动倒查,严查失职渎职、监管不作为问题,深挖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包庇纵容等违纪违法行为;
3. 立即开展私人诊所超范围诊疗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无证非法终止妊娠行为,切实守护群众就医安全与合法权益 。
法律依据补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明确,未取得合格证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致人伤残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制止并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
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如《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终止妊娠专项),或在《医师执业证书》上加注“终止妊娠手术”技术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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