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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新区涉嫌串标围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工程款何时能支付?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5-12-13
导读: 聊城高端智能装备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中涉嫌串标围标、违法分包违法行为,聊城高新区管委会、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达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程款四年之久何时能解决? ---关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双井街王##向中冶天工集团天津和山东达新建设集团

聊城高端智能装备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中涉嫌串标围标、违法分包违法行为,聊城高新区管委会、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达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程款四年之久何时能解决?
        ---关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双井街王##向中冶天工集团天津和山东达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讨要工程款的反映:

      (TH):据新华社:国务院1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了城市更新工作,他认真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事关民生的大事。要进一步加大对欠薪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严惩恶意欠薪,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要指导各级政府和央企国企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带头清理欠薪,依法督促民营企业及时偿还欠薪。要发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作用,加强人社、金融等部门相关数据联通,提高欠薪治理效能。要拿出制度性、长效性的举措,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关于聊城高端智能装备信息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 1#、5#、9#及13#钢构车间拖欠工程款情况反映:

      我是实际施工的实名人王重阳。我现在向领导反映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达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恶意拖欠我本人王重阳工程款5年之久。我施工完成聊城高端智能装备信息产业园二期建设1#、5#、9#及13#钢构车间项目,建筑面积35532m²,2022年3月25日已经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标准和实际建筑面积,经过我方按合同和计算规则测算总造价约9863.10万元。      2021年3月6日,他们给我支付了6576.32万元,尾款3286.78万元至今未支付,我已通过银行贷款和朋友借款等途径尽最大能力偿还了一部分农民工工资,现在仍有几十名农民工兄弟工资未支付,我本人背负1120万元银行及借取朋友款项等债务无法偿还,致使本人家庭破散,走投无路,也给几十位民工家庭造成生活困难,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具体情况反映如下:

      一、事实背景、施工过程:

     1、2020年12月山东达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层田大新和张圣博找到我,让我来承包聊城高端智能装备信息产业园二期建设1#、5#、9#及13#钢构车间项目,经协商后决定让我以现金的形式先缴纳500万元项目履约保证金,以达新公司的名义就能进场施工。我在缴纳给山东达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履约保证金后,在高层领导田大新和张圣博的承诺保证和安排下,于2021年1月4日我方安排朱海滨带队四十人进场施工,1月7日秦良勇带队三十人进场,随后毛学峰水电班组、徐建磊防火涂料班组、周永雷、马春晖门窗班组、王景旺外墙保温及涂料班组、段来国内墙涂料班组、肖培富墙地砖班组及杜玉波、陈小国发泡混凝土不锈钢栏杆班组等陆续进场施工。

     2、进场后由总承包中冶天工刘延凯和山东达新公司董事长张圣博电话通知要求2021年1月10日立即安排进场24小时三班倒不间断抢工提前竣工,并承诺给予抢工补助费。

     3、要求我们垫资采购钢构组件、桁架板、钢筋、混凝土、砌块及砂浆等主要材料,前后垫资流动资金620万元。

     二、走投无路,呼吁社会帮助解决的情况:

     自2022年9月本人王重阳开始不断向山东达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聊城高新区财金有限公司、聊城高新区管委会、中冶天工集团等有关单位反映情况,请他们把项目尾款帮助解决,多次沟通,他们相互推诿,一直得不到解决。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2025年3月我将此事反映到每日新闻网,中国权益保护网等媒体,呼吁社会和相关单位帮助解决。

     2025年3月5日,在每日新闻网等媒体介入后,才引起了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的重视。聊城项目部负责人王众、中冶天工项目管理负责人郭会和达新集团总经理张北斗三人一致同意尽快组织对账工作。

     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4日,陆续在聊城对该项目进行对账工作,但是达新公司及中冶天工集团以各种理由推脱,致使该项目结算工作处于搁置状态。

     2025年3月19日,本人协同每日新闻网等工作人员,前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向政府反映被拖欠工程款情况,3月19日晚本人接到聊城高新财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人牧军林电话,约本人到其公司面谈。2025年3月22日上午11点本人到了聊城高新财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牧军林协同两名工作人员对我所反映的项目情况做了解,并问寻本人的诉求,本人将相关情况告知牧军林后,并希望领导帮助解决工程款支付,他告知我让我等消息。

      2025年3月24日聊城高新财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人牧军林通知本人到聊城高新区基金大厦会议室开展核对工程量,参会人员有中冶天工项目部负责人郭会合、达新集团总经理张北斗、达新集团审计负责人杨工等人与本人开展工程量核对工作,此次对账对工程量核对完毕,并双方均表示认可,本人表示既然工程量双方均认可,需要双方签字确认,但达新集团一直拒绝签字。

      2025年4月6日上午,达新集团负责人张圣博电话联系我,要求见面谈,他问询项目工程详细情况,承诺先退还项目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在长达9个月与达新公司协调沟通工程结算款事项中,每次都是各种理由推诿,致使至今未对聊城高端智能装备信息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1#、5#、9#及13#钢构车间工程总量及工程总量结算价款确认,造成工程尾款无法结算。

      三、拖欠工程款给本人及农民工家庭造成的困难事实

     为实施该项目,我用房产抵押贷款,找朋友借款,网贷等筹集资金,帮助项目的生产施工,我换来的却是倾家荡产,家庭破裂,负债累累;农民工毛学锋2024年9月16日到聊城高新区基金大厦找山东达新公司高管张北斗讨要工程欠款,却未拿到一分工程款项,因为他妻子无工作和经济来源,又有两个幼小的孩子需要抚养,在无钱养家的重大压力下,由于讨不到工程劳务费,当天下午5点,突发脑溢血去世;农民工段来国,家境十分困难,虽然平时我也帮助、接济一些,但家中有四个年幼的孩子和重病的妻子,因未及时拿到劳务费,致使妻子未及时得到救治而病重去世。农民工王耀东,因不能拿到拖欠劳务费,造成家庭艰难度日,负债累累,造成妻子不满,与其离婚,现在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和抚养年迈的父母,整天在无望中生活......,这只是几百个农民工困难家庭的代表。

      近几年来,这些欠款对我来说就像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在我身上,让我几近崩溃,让我彻夜难眠,由于压力太大,母亲为我操劳过度,在2025年突发脑梗死,至今瘫痪在家,话也说不出来,丧失行动和生活能力,需要专人照顾,后期治疗需要高额费用。现在,我请领导帮助解决项目尾款,还我公道。

     四、聊城高端智能信息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EPC)1#、5#、9#及13#违纪违法事实:

    1、承包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达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合同违法,山东聊城高端智能信息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但山东达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只具备二级建设施工资质,所以,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达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合同违法。

     2、聊城高端智能信息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由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第24页总包项目费用明细及分摊比例表第四项明确显示招标投标费用和分摊约定,配合招标费,劝退补偿费,用按实际的发生额由合作方承担50%,这种行为就是串通投标,根据刑法126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聊城市高新区管委会、中冶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达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贿受贿事实

     2024年1月13日下午5点我方人员到聊城市高新区基金大厦找山东达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北斗询问工程款拨付问题,当时张北斗不在办公司,我方人员在用张北斗的电脑查询工程资料时,无意中看到达新公司节日送礼明细单中,发现向孙志国(聊城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范亚冬(聊高新区智控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法人)、韩智军(聊城高新财润建设有限公司等高管)、张国立(聊城市财金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萌(聊城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法人)、王伟(聊城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郭建波(聊城市高铁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等人行贿,部分人接受现金十万、整箱茅台酒、多条中华烟等,受贿人数多达上百人,行贿现金数额一次性高达228100元,多箱茅台酒、中华香烟等贵重物品。

     五、请领导帮助解决聊城高端智能信息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工程欠款诉求。

    1、按照合同约定中的结算条款、当期的计算规范、相关法律条文,计算工程价款为9863.10万元,截至2021.3.6收到达新建设集团支付6576.32万元,至今尾款3286.78万未收到。

    2、项目垫资购买材料周转资金620万,贷款时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今,利息约144.15万元。

    3、保证金500万,自2021年6月1日交工之日起至今,利息约116.25万元。

    4、疫情复工复产补助费635040.00元(疫情肺炎疫情期间复工复产补助,依据文件《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通知》”及建设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质规{2020}9号“《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

    5、抢工费7849877.70元,按照政府项目提前使用要求,24小时不间断施工,产生抢工的额外支出费用和补助费。

    尊敬的各级媒体:我反映聊城高端智能装备信息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1#、5#、9#及13#钢构车间项目工程我们施工事实明确,并顺利交付建设单位使用。聊城高新区管委会、中冶天工集团、山东达新建设集团在工程招标工作中确实存在串标、围标事实,行贿、受贿违法行为也都真实存在。从2025年起,在全国开展了“官员腐败和企业违法”倒查20年专项治理活动,有刑法这个大网谁也别逃脱掉。大数据、区块链,腐败受贿、违法中标、晒账本、查细节,从根本上查,都能找到违法乱纪人员。恳请您百忙中责成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尽快帮助解决,帮助我早日脱离困境。

                 情况实名反映人:王重阳。

                 电话:17753061222
                 2025年12月13日

      1、分包合同中约定了配合投标费,劝退补偿费。

      2、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违法证明及法律依据



      聊城高端智能装备信息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已列明该项目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方可承接实施,而山东达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只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得),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范围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建筑群体。该合同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超出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范围,属于违法分包的第二种情形,‌‌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即将工程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3、实施过程中的行贿行为证明




     经过我调查;此工程有山东达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山东达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又雇佣王##施工建设,而第三方没有与施工方签订合同,这不是层层转包,又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部门规章条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工程已完工近4年,应该结清所有的款项,不知为什么至今还有多项款额没有给付,按照国家规定,工程完工六十天就应该付清,这当中有什么问题,或其“猫腻”,只有工程总包知晓。作为关于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和山东达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们应该体恤施工者的辛苦,更应该起到带头作用。包工者领一群农民工不容易,不但要垫资,还要奔走要账,其心情可想而知。  

      希望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和山东达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知名企业从讲诚信为人民服务出发,应该响应国家号召,不要把事情上升到法律公堂,要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尊重每一位工程劳动者的辛勤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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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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